本文作者站在舞蹈编导、创作的角度,对舞蹈艺术肢体动作的“价值观”进行了思考与叙说。认为:“意义”的缺席与“目的”的模糊,是当前舞蹈编导、创作中肢体动作“力效”涣散的一个因素,亦是其舞蹈编导、创作中一种“理性思维”的错位与“价值判断”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