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药学部门设置的探讨

作者:赵林梅; 袁淑娟; 席永兵
来源:中国药事, 2016, 30(08): 762-765.
DOI:10.16153/j.1002-7777.2016.08.004

摘要

目的:寻求提升医疗水平,安全、有效、经济用药的最佳医院药学管理模式。方法:对某市49家市、县级公立医院以及笔者所在医院药学部门设置情况进行调查和探讨。结果与结论:我国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一个在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药学部门,作为药事委员会的常设机构,统领以下6个二级科室:药事管理科、临床药学室、调剂室、药品供应科、静脉配液中心、药学信息室,贯彻和落实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指令和医院赋予的职责。上级主管部门应该督促、检查和规范医院的新型药事工作;以实现其"由保障供应型向技术服务管理型转变;由被动型服务向主动型服务转变;由对药品管理为主向以患者为中心转变"。实现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医院药学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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