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以来,各地修订了原有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但是在奖励与社会保障对象的界定以及社会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征收办法这两方面还存在问题。对此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有益于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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