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敦煌地区出土的汉简内容丰富,除《急就篇》等传世文献外,绝大部分为行政、法律文书。其中,第837号简文中“率”的含义值得重新探讨。此简可以证明,“率”在汉代已具有分指代词的用法,表示共时层面数量上的逐一份、每一份;在少数情况下,也可以表示时间上的逐一。而同一时期的“每”作为分指代词,只用于表示时间上的逐一。与传世文献相比,西北地区出土文献中“率”的使用频率更高,“每”的使用则较少。由于“率”在当时承担了“领”“计”“都”“标准”等很多义项,随着时间的推移,“率”作为分指代词的用法逐渐消失,“每”则分担了其分指代词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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