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首先通过引入基建部类将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模型扩充为三部类模型,然后纳入信贷因素,对社会生产过程展开跨期分析,结果表明,基建部类易发生过度融资,并得出其债务的安全阈值范围;以此理论阈值为基础,讨论基础设施债务融资的可持续性问题,指出在防止过度举债的前提下,其关键在于发挥基建项目的“需求创造”功能,即激活盈利与税基增长机制;并结合最早启动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干预经济的美国70年历史数据及中国应对两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经验事实,对上述理论结论加以证明;最后提出政策启示,即在金融支持基建投资过程中,不仅要适度超前布局,更须进行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规划,以撬动社会投资需求,确保发挥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支撑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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