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发改办财金[2020]490号2020年6月2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企业债券工作,优化企业债券发行环境,实现与注册制的有效衔接,现就统一延长企业债券核准批复文件有效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