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是实现有效制度之治的必由之路。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它本身是国家治理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助推器,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协调与平衡作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最基础性的工作就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并最终通过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改进政府治理体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治理主体法治素养等途径合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