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晋林规范发〔2023〕3号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集体林权有序流转,增加林农收入,切实保障广大林农、林业经营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助推乡村振兴,防止集体林权流转行为不规范、流转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