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物化学专利说明书充分公开标准的认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专利实践的难题。尤其是生物化学属于不可预测技术领域,通常还涉及是否需要医药实验数据以证明其技术方案可实施。近期我国公布的《专利授权确权司法解释(一)》引入了“过度劳动”标准以判断专利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比较美国专利实践采用的“过度实验”标准,以及欧洲专利实践采用的“过度劳动”标准,我国应适当降低说明书对实验数据的要求,在能合理解决所显示技术问题的前提下,保留实验数据这一因素,并参考美国Wands判断标准的其他因素,制定适用于我国的“过度劳动”标准。
-
单位国际关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