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格尔在《伦理体系》中展现了不同于人们所熟知的那个客观唯心主义者的形象。在这部著作中,黑格尔将人在经验意识中的欲望及其满足作为构建道德主体的基础,进而在物质生产维度塑造了个体在市民生活中的存在形式。从自然的本能欲望出发,黑格尔论述了朴素的家庭道德关系,并从家庭的解体和道德的冲突中阐明个体自我意识的形成过程,并据此论述了从道德向伦理的过渡方式。而在精神这个最后环节中,个体完全是从绝对伦理性出发来实现其欲望的满足,这是欲望辩证法的最高阶段,在这个作为民族精神的阶段,个体既达到了保存其个体性的目的,又实现了与共同体的同一。黑格尔认为此时个体才真正实现了其作为正义和自由主体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