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新闻回顾近日,宁波市住建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制定了《宁波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和《宁波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将于11月15日起施行。记者从住建部门了解到,此举意在加强宁波市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保护资金安全,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