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名股实债"一词源于实务界,多适用于房地产领域,其协议内容随着监管和实践的需要不断地发展完善。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41号公告"),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对混合性投资的税法适用问题。然而41号公告并未实现对这一问题解决的愿望,文章将继续对其进行探讨并结合案例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