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动社区警务理论创新,深化公安工作改革,已经成为解决当前治安问题的前提性工作。共同体治安治理理论是社区警务理论的创新。共同体治安治理,是指以社会治理理论为指导思想,以预防为主、预侦并重为主要原则,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的,以治安共同体分工协作、共同开展治安自治和在地化共同体警务为主要内容,以共同体整体营造为工作目标,以在地化治理为落脚点的共同体治安工作的总称。治安组织可以划分为警务组织和非警务组织。共同体治安的主体应为非警务组织和人民群众,而公安机关是维护共同体秩序与安全的职能部门,双方是分工合作关系。在此理念下,开展共同体治安自治活动,公安机关回归到法定职能地位,构建治安共同体整合机制等,是解决当前共同体治理角色错位问题、提升治理绩效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