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信息革命和数字社会的加速发展,使得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赋有了现代性与"超现代性"的双重面向,并形成了技术赋权与权利义务平衡的价值理念、去中心化与再中心化的体系性构架、平台引领与"软硬协同"的治理模式、算法决策与代码规制的秩序形态、纠纷解决机制的可视化趋向等数字社会治理逻辑。这一治理逻辑的法治化展开,推动了数字时代的法治范式转型,孕育生成了包容共享的法治原则与运行机制,从而为探索自主性的中国法治发展道路提供了根本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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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