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意法论"是中国文学批评传统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和批评方法,虽然这一概念出现在明代,至清初由创作论转移到批评论,但它的形成具有深厚的儒家和佛教经典解读的基础,以及文学批评史上对"法则"探讨的长期积累。作品中的"意"是由所指代表的内容,而"法"是由能指代表的形式。其宗旨是,就创作而言,作者要透过"法"以完美地呈现"意";就批评而言,读者要从"能指"去把握"所指"。但批评传统中的"意法论"尚处于"未完成"阶段,只是建立了基本原则,其内涵和意义需要我们在理论上继续阐发并在实践中继续完善。通过"文本化""技法化"和"人文化"的分解,期待将"意法论"三位一体地融合起来,并在研究实践中建立起一种动态的平衡,就可以经受20世纪以来种种批评模式的挑战和考验,也可以直面当下文学研究的种种弊端和缺陷,成为今日文学研究再出发的起点。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