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机关事务管理作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党政机关有效运转的枢纽性部门。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治理现代化战略下,机关事务管理职能不统一、法律效力较低等问题突出存在。尽管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明确其机构设置、权责关系和运行规则,但由部门规章、部门利益和非正式制度的影响,使得机关事务管理职能法定化不足,对此有必要加快推进机关事务管理的立法进程,厘清法定职能的履行边界;统一地方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法定地位,确保核心职能的依法履行;加强行政伦理道德建设,减少非正式制度对法定职能履行的负向影响,从而形成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运转协调的现代化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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