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冠疫情暴发以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力度不断加强,但野生动物违法案件并未显著减少,且呈现出新的违法犯罪形式、犯罪主体基层化、犯罪动机多样化等特点,在强化依法治国战略与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背景下有必要探寻其原因并积极寻求相应法治化改善对策。针对中国当前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存在个别条文内容科学性和完整性有待强化、监督机制有待加强、协同监管机制有待构建等不足的现状,可考虑采取健全和丰富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规、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社会共治、优化构建协同监管机制等具体措施予以积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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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河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