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90年代初,珠三角部分农村建立了以土地为中心的股份合作社,创造了农村居民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收益的制度环境。为进一步提高珠三角地区的城市化质量,需要对农村股份合作制进行改革和完善,关键是推动股份合作组织进行公司化改造和增强股权的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