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政办发[2018]8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2018年11月14日南京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