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渊源的主要功能是解决“宪法典不够用”的问题,通过扩大宪法渊源把宪法典外的内容引入宪法。与之相对,宪法解释则是通过解释把宪法典外的内容引入宪法。宪法渊源和宪法解释因此构成一种功能替代关系,两者分别承担着从前端和后端引入宪法典外内容的功能。从功能替代的视角出发,首先可以发现那些传统上不以宪法渊源面貌出现却有着同样实质的争论,以及解释一些国家为何看似没有围绕宪法渊源发生争论而又在某些时刻出现此类争论。其次,功能替代的视角可以更好地比较宪法渊源和宪法解释在实现引入宪法典外内容功能上的优劣。最后,功能替代视角还可以从案件数量、区分权力式内容与权利式内容和解释程序等方面为我国推进合宪性审查建设提供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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