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提高乡村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形成领导有力、运转有序、治理有效的乡村治理制度机制,着力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切实增强村庄自治功能和发展能力,走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之路,确保农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