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基层社会治理从传统的单位制和街居制向社区制的转化,社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已成为现代社区治理的基本要求和发展态势。但是,社区各主体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和“搭便车”的投机心理与行为,未能积极协同参与社区治理。为了促进社区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社区协同治理,克服“搭便车”现象,可以通过选择性激励手段,对积极参与社区协同治理的不同类型的主体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物质或精神激励,以激发社区主体建设社区的热情,促进社区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