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荀子是先秦儒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人物,也是先秦思想史上具有承前启后意义的思想家。荀子提出"性恶论",与孟子的"性善论"相对立。同时,他还严格区分人的自然生理之性与社会道德之性,认为自然生理之性是与生俱来的,即他所说的性恶;而社会道德之性则是后天环境教育养成的人为之性,即性善,他称之为"伪"。在荀子看来,正是因为人性本恶,礼和法的出现便成为必然要求,所以说荀子的人性论思想是其礼法思想的理论基础。荀子的礼法思想是其思想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他最早将"礼"与"法"结合起来,实现了"礼"与"法"的融合;主张礼法并用、王霸兼用,实现了儒家由"礼治"走向"礼治"与"法治"的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