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语文教育家黎锦熙1938年草拟了《各级学校作文教学改革案》,后经修订发表于《国文月刊》第52期(1947年),1950年再次修订并收入《新国文教学法》。在这个改革案中,黎先生提出了写作教学的三条基本原则——写作重于讲读、改错先于求美、日札优于作文,这三条基本原则至今对中小学写作教学仍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本文拟就"改错先于求美"这一思想予以阐述,以期探寻当代中小学写作教学的突围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