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城市更新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城市土地再开发行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保证了强制性产权变更更新模式的推行,并因其在公益界定、程序规范和补偿机制方面的缺陷造成城市更新利益分配结构的失衡。在《拆迁条例》修订的背景下,结合城市更新运行机制,探讨城市更新制度创新的基本要点,包括公益限定、程序正义和公平补偿等基本原则。进而指出制度创新的关键在于更新过程中利益的分配与还原,应围绕城市更新政策制定和执行建构一个平等博弈的平台,使得政府、市场和居民等多元主体能够通过多方反复博弈实现利益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