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社会生活日益繁杂的时代背景下,胎儿作为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其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法律应对胎儿权利进行深入研究,加强对其权利的保护。遗憾的是,我国在该领域还没有完善的法律构架。虽然新修订的《民法总则》第十六条增设了胎儿的权利保护制度,但构建胎儿权利保护制度体系依然任重道远。文章从保护胎儿权利的立法层面研究,从源头保障胎儿合法权利的实现,减轻法院对胎儿案件的审理压力,以期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