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晋粮检字[2018]8号各市粮食局:为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经营活动的监管,促进粮食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省局制定了《山西省粮食经营者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1月9日山西省粮食经营者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评价体系,规范信用评价工作,落实粮食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