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学课程因其属于程序法学,且实践性、灵活性较强,为引入翻转课堂教学方式创造了可行性条件。但在具体适用上,应当确立好刑诉法学课程的翻转比例、翻转程度、翻转方式,还要正确评估翻转效果。在此基础上,才能通过合理设置班级人数和内部小组人数,注重与传统实践教学方式的区分与结合,以及借助高科技技术发展与演变课堂形式等方式不断发展与完善刑诉法学翻转课堂,使其取得最佳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