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最后一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连接修复与监管两个维度,适用传统的磋商机制难以覆盖不同行政区域间多主体、跨地域和严标准的生态环境修复要求.建设一体化损害赔偿磋商平台既是对数字化法治政府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新尝试,更是推进区域一体化立法、执法和司法配套机制纵深化改革的应解之题.在梳理长三角三省一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实践成就与一体化挑战的基础上,结合数字政府建设背景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现实之需,探索变纸面磋商、隐形磋商和无效磋商为有形磋商、可视磋商和有效磋商的数智化磋商平台的建设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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