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经人社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及不定时工作制。部分企业关于如何申请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风险仍存疑惑。本期栏目结合实际案例对此进行分析,以期为读者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