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需立足立法、执法、司法及守法全面提供法治保障。建议适时出台《青藏高原保护法》,完善相关立法中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条款;健全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监管以及综合性审批许可机制;加强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探索区域性集中管辖的审判模式,并加强司法协作与联动;推动群众在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守法、用法和护法,不断探索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