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的惩处加以区别,体现了现代法治文明的人本关怀,然而在司法实践中重保护、轻打击,甚至是过度保护、忽略惩罚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消弱了法律的教育功能,有损法治权威,也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应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法律政策,坚持教育与惩罚并重,激活惩罚的教育功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