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施行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理念不断深化,制度不断完善,实践不断发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廉洁、高效、透明的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稳步显现。与此同时,从行政复议视角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和实践难题依旧存在,掣肘着这项制度功能的发挥。未来,应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权力运行这一主导功能,进一步推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统一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问题的认知标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全面、便捷、有效的优势,以助力于政府信息监督救济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从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良好施行和实践深化。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