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儿童权利公约》是国际社会儿童权利保护"宪章"。我国一贯重视儿童权利保护立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比较而言,《儿童权利公约》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二者不仅在"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儿童角色地位""可操作性"等基本范式方面存在着"国际"与"国别"的区分,在"成长环境""享权者""家庭保护"等具体范畴方面也有着质性上的差异。因此,作为《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之一的我国,务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儿童权利的保护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