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裁判要旨】对不正当竞争纠纷诉前行为保全的审查,应在法律规定的审查因素的基础上结合该类纠纷的特点展开: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的认定应基于行为法视角,难以弥补的损害着重考量竞争优势的减损,并审查行为保全对双方利益平衡和公共利益的影响。难以弥补的损害不限于经济利益的减损。被诉行为的发生或继续发生,将严重破坏申请人的运营机制,致使社会公众对申请人是否承担社会责任产生质疑,导致申请人处于被投诉、被处罚的经营风险之中,应认定构成难以弥补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