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立法法》第七十三条指出"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事项,目前还没有直接的国家层面的法律规范,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