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7年,教育部印发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这是国家层面上首次对幼儿园办园行为制定了专业的督导评估依据。评估细则分为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五个方面,经过两年的实地督导,我们发现,在办园条件、安全卫生、教职工队伍和内部管理上,评估者的意见相对趋同,对保育教育的理解则存在一定的不同。评估者容易以自身学科背景来理解保育教育,在评估尺度的把握上有所不同。作为学前教育专职督学,笔者认为不管是何种学科背景的评估者,在评估保育教育质量时可以侧重保育教育环节中教师对幼儿的观察、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