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建和运行需要发挥司法效能,统筹运用立法、司法、执法等法治手段解决相关案件。公安、司法机关联动办案机制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障。当前中国有些地方司法联动办案机制并不完善,仍然存在联动效率低下、程序衔接缺乏灵活性与及时性、案情进展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阻碍了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的实现。化解这些难题,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完善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协调商讨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管与保护,同时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共同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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