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SDPR-2022-0370001鲁应急发〔2022〕1号各市应急管理局,省厅各处室、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已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市应急管理局可结合实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