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游戏的文化与传播研究,目前仍普遍局限于符号与叙事的范畴,从而成为文学与影视研究的附庸,其本身也陷于效果层面与行为主义。本文以"编码解码""延异"等符号学意义生产理论为切入点,将游戏媒介的意义生产视为由规则、随机性、符号三种平行的意义单元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种整体机制。通过规则分析、文本分析与深入访谈的方法,提出一、游戏规则由符号内规则与符号外规则构成。规则是时间性的,游戏通过对时间的切割与放置来实现与现世的根本区隔。二、规则与空间性的符号之间存在跨维度的复杂互动关系。三、随机性是独立于时间、空间维度之外的元素,它破坏规则与符号构成的时空,并通过发生位置产生意义。规则、随机性、符号之间的互动形成了游戏意义生产的"游戏性"模型,三者交互主导。游戏性使游戏媒介具有三种特质:一、叙事权转移。二、自新性。三、透明性。"反馈显著效应"是游戏性被技术等因素放大而形成的外显。因此,游戏媒介本身具有积极性,当前对游戏的批判不应针对游戏本体而应更加精确地指向技术、商业话语对反馈显著效应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