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形势下,最大限度的依法发挥假释的功能,对促进监管稳定、合理监管调控、节约监禁成本具有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假释制度,需从扩大特殊群体罪犯的假释范围,建立罪犯人身危险评测制度,厘清财产刑履行与假释之间的关系,健全完善罪犯考核制度,构建制度协调机制,增强假释检察监督力度,假释提请多元化,设立假释律师代理制度等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