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