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行政检察监督分为“粗糙终结”和“精细治理”监督模式。与“粗糙终结”相比,“精细治理”具有监督理念、程序和结果上的先进性。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精细治理”,数字化转型将为“精细治理”提供新的可能。行政检察实现新的突破应当以数字化建设为前提,以全方位、多领域应用为基础,以跨场景融合为延伸,做好数字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