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犯罪案件侦查的主体主要是公安机关,主要内容包括现场勘查、涉案物证提取、污染物检测鉴定。环境犯罪案件侦查能及时获取并固定环境犯罪案件的涉案证据,为定罪量刑和惩治犯罪嫌疑人提供依据,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预防并减少环境犯罪。但目前环境犯罪案件侦查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侦查启动程序相对迟缓、侦查取证面临不少挑战、侦查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司法鉴定存在许多困难。有必要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及时启动侦查程序;提升现场取证能力,完善证据收集体系;进一步重视管理培训,加强侦查能力建设;并改进司法鉴定方法,规范司法鉴定工作。

  • 单位
    河南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