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澄清法治政府与法治政府建设对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具有基础意义。法治政府建设与推进依法行政并列提出,经历了从"政府法制"到"法治政府"的表述变迁,以及建设程度不断加深的演进。法治政府总体上是特定阶段官方从法治的视角对政府权力运行状态的阶段性理想定位,是一种基于管理视角、着力于规范行政活动的内部制度建构和实施的产物。法治政府建设是典型的依靠政治推动、行政落实的内部性制度建构与实施过程,其能够弥补以权力分工和制约为中心的传统依法行政路径适用范围的局限,能够与传统依法行政路径形成功能互补。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内部行政法治的探索,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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