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结合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去杠杆”制度背景,本文以2007~2021年沪深A股国有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分别从股权制衡度和股权多样性维度,研究非国有资本的引入能否降低国企过度负债水平,进而为国企高杠杆的治理提供可能路径。结果发现:非国有资本的引入能够显著降低国企过度负债水平。具体表现为:随着混改过程中引入非国有股东种类的增加以及股权制衡度的提高,国企过度负债的可能性和程度降低。进一步区分中央和地方国企后发现:股权制衡度对国企过度负债的治理效应主要体现在地方国企中,在中央企业中表现并不显著。而股权多样性对过度负债的治理效应在中央和地方国企中均表现显著。在加入非国有股东参与治理变量后发现,非国有股东向国企委派高管能够显著降低国企过度负债水平。机制检验结果显示:非国有资本的引入显著提高了国企的债务融资成本,进而降低了国企的过度负债水平。研究结论拓展和丰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经济后果和资本结构影响因素方面的文献,同时也为通过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式落实国企去杠杆政策要求提供了具体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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