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师和学生是学校教育的主客体。随着教学方式的转变,教学手段的更新,教师不仅是教授学生知识,更多的是对学生文化素养、人生价值、道德规范等的全面培养,让学生在学校环境的陶冶中改变自己。不同的学生,不同的学龄阶段,有不同的认知观、价值观、学习观、奋斗观。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实践者,学生就是实践的主体和塑造的对象,教师不仅要研究教材,更要研究学生,制订出适合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计划。教师只有研究学生、读懂学生,从学情出发开展教学才是有深度的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