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目的]深入探究“五眼联盟”与东盟在网络安全治理领域不对称合作的特点及成因,对中国与东盟及其他国家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治理合作,推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研究方法]从“五眼联盟”与东盟在网络安全治理领域的合作现状出发,归纳双方合作不对称性的主要特点,剖析其形成的深层次原因。[研究结论]为避免不对称合作引发网络安全合作治理的不可靠性和不可预测性,中国与东盟在地区网络安全治理中应以共识性理念为基础完善合作治理的规范,从地区需求出发设置合作治理的议题,以实现制度合作为目标提升合作治理的效率,建设稳定高效的主体间地区网络安全合作治理机制,促进网络和平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