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1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23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李小鹏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四十一条中的"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二、将第四十五条中的"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的处罚"修改为"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