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业农村部通告〔2023〕1号为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本着“总体稳定、局部统一、减少矛盾、便于管理”的原则,决定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调整完善。现将调整后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通告如下。